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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开商品住房成本遭无视 南昌业内频质疑

南昌房天下  作者:秦海峰  2009-07-30 11:17

[摘要] 7月2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房企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

7月2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房企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其实公布住房成本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早在2005年的福建等省份就率先由物价部门要求房企对其成本进行公布,以平息随着房价飞涨而日益高涨的民愤,但最后也是无疾而终、不了了之。

此次江西省出台的类似规定与先前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一是对成本公布规定比较完善,显示了政府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二是这次是有省建设厅和监察厅联合公布。监察厅的介入难免让人想入非非,改革开发30年来,与经济飞速发展并行的是利益共同体或既得利益群体的发展壮大,其所作所为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这点在房地产行业尤其突出。不过,江西省此次出台的政策到底能走多远?大部分业内人士对政策的实施并不抱多大的希望。

公布商品房的平均成本,能够把房地产行业放到阳光下,曝光不规范操作和灰色成本,使房价回归理性,历来是民意之期盼。然而房地产市场病症积累由来已久,想靠一两条政策的出台来改善、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平息怨声载道的民愤,促使房地产市场重归健康轨道而一劳永逸显然不现实,所以我们不必把单单要求公布商品住房成本无限放大、无限联想、无限期待。

从这个意义上看,文件中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其他规定就显得很及时很必要。比如:不能捂盘惜售,不能买VIP卡等等。从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上看显得更急迫、更具有现实意义。对此,搜房网特别采访了多位业内知名人士,一起来听听他们对这个文件的声音。

公布开发成本:政策没问题 执行有问题

南昌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王天柱

文件既然已经出台,首先不是文件对不对的问题,出台了就得执行,最起码文件绝大多数还是对的。当然,开发商有意见也可以提,这是个新生事物,在执行过程中也肯定会有好多问题。但是不能说政策有问题,而是执行的问题。[详情]

实施效果值得商榷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存在合不合适的问题,但是能不能起到所希望的效果就值得商榷了。其实,知道房子的价格构成是购房者做梦都在想的事。当房价飙升时,购房者到售楼处和开发商讨价还价无异于自讨没趣。就算房子不好卖,开发商也不会让你去翻账本,算成本,讨价还价。不仅是卖楼,哪个企业、哪个行业也不会这样。就算是公开了成本,相邻两个楼盘,地价总有差别。如果产品差不多,高价拿地建房成本自然高,购房者也不会乐意为高成本埋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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