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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租户拒搬离引发纠纷

大江网-信息日报  2011-04-22 08:10

[摘要] 近日,一条《景德镇金鼎家居城15(家)商铺遭打砸,商城总经理要赶走商户》的网帖,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热议。加上因事发地地处景德镇城区闹市中心,此事在当地也引起众多市民关注。那么,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连日来,记者就此事件进行了多方采访。

近日,一条《景德镇金鼎家居城15(家)商铺遭打砸,商城总经理要赶走商户》的网帖,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热议。加上因事发地地处景德镇城区闹市中心,此事在当地也引起众多市民关注。那么,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连日来,记者就此事件进行了多方采访。记者发现,在这一网络事件发生的背后,隐藏的其实是,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一方采用不当的私力救济行为而引发的一场发人深省的商业风波。

商户说地板都被撬起来了

网帖称一公司打砸15家商铺

网帖称,4月15日晚,因合同纠纷,景德镇市金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公司)组织流氓对位于景德镇金鼎红星家居博览中心内的15家商铺进行了打砸,导致整个家居市场陷入瘫痪。在网帖中,众多承租商户联名向金鼎公司提出了立即恢复被砸商铺、恢复正常营业、赔偿有关损失等要求,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此帖一出,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和发言。有网友跟帖质疑称,现在是法制社会,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商户铺塑料布遮丑营业

涉事的景德镇金鼎红星家居博览中心,地处商贸繁华的该市广场南路中段。日前记者赶到现场时,该家居博览中心内的商户大多都在正常营业,但记者注意到,其中不少商铺的地面都铺着几块白色的大塑料布,有些店铺的墙上也粘贴着大块的塑料布。得知记者前来采访,业主们纷纷将塑料布掀起,记者看到,不少商铺地面的地板都已经被撬起,墙上的装饰物也被破坏。

承租户简忆时尚专卖店的卢军委介绍,根据规定,他们每天18时停止营业后,至第二天9时开业,这个时间段整个商场由金鼎公司负责看护。16日9时,他们来开店时,便发现店门被撬开,地面和墙面的装修已经被破坏,报警后,当地的竟城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卢军委称,目前,金鼎公司已承认此事与其有关。

金鼎公司早已决定将卖场转给他人

对于金鼎公司的行为,众多承租户都表示气愤。卢军委等人介绍,他们在2009年进入金鼎红星家居博览中心经营,合同约定承租时间在今年4月9日到期。因为之前花了很多钱进行装修,他们想续租在此经营。但谁也没想到,金鼎公司在此之前早已决定将整个卖场转给了南昌的一家企业经营,并收取了对方数百万元保证金,此后便不同意续租。4月7日和15日,金鼎公司先后下发了一纸要求清场的函告和再次通知书。卢军委等人称,因为根据合同约定,他们有承租优先权,所以大家都不肯搬迁,结果15日就发生了商铺被破坏的事件。

在现场的多名承租户还告诉记者,最初在向他们进行招商时,金鼎公司承诺卖场有3万平方米,在达到80%的开业率后才开始起租,但他们在交纳了一段时间的租金后,结果发现卖场的开业率才一万一千平方米。他们认为金鼎公司对这一违约行为,必须首先给出一个说法。卢军委等人称,这也是他们到期不肯撤场的主要原因之一。

金鼎已收取另一公司360万元保证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金鼎公司由景德镇市大型国有企业——焦化工业集团的控股公司景德镇市开门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经营。那么,作为一家有国企文化背景的公司,对此究竟又有何说法。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鼎公司副总经理李新元出示了两份该单位向其上级汇报情况的材料。在该两份材料中,金鼎公司称,开业经营至今,由于有部分承租户以商场前期广告宣传不到位、开业宣传业态面积与实际家居出租面积不符等不切实际的理由拒交租金,导致该公司经营非常困难。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加大招商力度,该公司已经与省内一家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对方已交纳保证金360万元。目前,场地交接期初步定于5月26日。

金鼎公司:确实破坏了商铺

李新元介绍,金鼎红星家居博览中心先后有40家左右的承租户,近两年来,收取的租金在200万元左右。15日晚,涉事的承租户合同已经到期,且大多拖欠了该公司1万元左右的租金。对于这些承租户的质疑,李新元回应称,该卖场如果将停车场、食堂等配套面积加起来肯定有3万平方米,承租户以此为由不交租金,同时还对该公司下发的清场通知不理不睬,这让人很难理解。“作为国有企业维护和谐是我们的责任,但国有企业也不是‘唐僧肉’。”李新元说,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商铺的装修就无偿归公司所有。15日晚,该公司确实撬开了十余家商铺的部分地面装修物,并扯开了墙上的一些广告布。

采访中,李新元还透露,为确保与另外一家公司于5月26日的场地交接顺利,目前,该公司还准备对另外十余户合同尚未到期的,采取诉讼清场,通过寻求司法帮助来妥善解决问题。那么,对于目前合同到期不肯撤场的十余承租户,又能否也采用诉讼清场的方式呢?对于记者的这一提问,金鼎公司法务办公室的朱晓波表示,诉讼时间较长,公司拖不起。

律师:是一种不当的私力救济行为

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铺出租、承租活动已日益变得频繁。那么,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又究竟是否能及时充分地保障当事双方的权益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瓷都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国指出,承租商户与金鼎公司对于80%的开业率的争议及由此衍生的后果,其实,双方在时间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及时圆满解决,这样,就可以提前及时化解影响双方合作发展的障碍。

对于十余商户合同到期因种种原因不肯撤场的做法,王卫国告诉记者,金鼎公司同样应该通过司法诉讼来进行清场。如果担心诉讼时间太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先予执行。此外,就算先予执行不成,在过错责任清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会依法判令承租方将租金及出租方对第三方的违约损失等可得利益连本带利的赔偿出租方。王卫国表示,现在是法制社会,提倡的是依法办事,金鼎公司15日晚对十余商铺采取的行为,明显是一种不当的私力救济行为。

首席记者王景萍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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