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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土地出让收益按一定比例提取教育资金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6-09 10:00

[摘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来源:京华时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从土地出让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会议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成为公共财政大支出。2010年财政教育支出相当于公共财政收入的17.6%。但要清醒地看到,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今明两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会议要求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

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各级政府安排支出预算时,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安排教育拨款。同时要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

解读土地国有应全民享有

国土资源部公开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300多万亩,土地出让收入高达7万多亿元。2008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为9600多亿元,2009年就猛升至1.59万亿元,同比增加63.4%;2010年更是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逾70.4%。

与“收”相比,土地出让金的“支”值得高度关注。由于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近几年出让金大涨,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钱袋子”。

对于土地出让的使用,有关专家认为,中国是土地国有政策,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土地用作商业开发必须给与一定补偿,但是难以达到分配到每个人。因此土地出让应该投入到公共服务中去,按比例计提教育基金,提高教育水平,全民受益。另外,按照规划,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占比要达到4%,通过提取土地出让,有利于达到这个目标。

 

财政部住建部:严令土地出让净10%建保障房

(来源:财经日报 刘展超)在千万套保障房建设带来的资金压力下,中央两部委近日对地方政府再度强调土地出让净10%要用于建保障房。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应当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项目后,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虽然政府早已规定,土地出让净收入的10%要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这一规定在地方上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去年审计署发布审计报告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今年“两会”期间透露,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按照10%的比例提取土地出让净用于保障房建设。

而在官方统计数据中也发现,在以万亿元计的土地收入中,投入到保障房的资金占比异常之低。

财政部公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当年安排支出为26975.79亿元,包括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亿元、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7531.67亿元等。

依此计算,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仅占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的1.59%。而在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各项开支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仅仅占到1.7%。

据住建部测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所需投资在1.3万亿到1.4万亿元之间,其中有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剩余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其中,中央财政今年补助1030亿元,其余4000多亿元资金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筹集。财政部预计2011年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在1.9万亿元左右,其中会有多少用于保障房建设尚待观察。

目前,地方政府很少对外公布土地出让的净情况,外界也较难判断其资金安排是否符合中央规定。此前业内专家曾测算,除去征地、拆迁、补偿、税费等成本,土地出让的净一般在40%以上。不过,这一数据一直未得到官方认可。

也有观点认为,土地出让收入的净较难核算,不如以土地出让收入的总数来确定一个比例,然后安排保障房资金。

今年年初,广西、湖南、河北就规定,今年土地出让总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这种变通做法是否符合中央的原有规定,对此中央各部委尚未明确表态。

此外,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不少重点城市土地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提取资金也会相应减少,这将成为地方政府的新难题。

例如,北京今年前五个月共公开出让79宗土地,土地总收入达到264.7亿元,约为去年同期的43.7%。上海和杭州等地的情况也基本类似,土地出让收入降幅约三四成。

 5亿元助力 武汉公积金再为保障房“输血”

今年,武汉保障房建设提速,计划建设11万套保障房。记者昨悉,各类资金将为保障房建设提供支持,其中5亿元公积金贷款将助力两个保障房建设项目。

据了解,去年8月份,武汉市成为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建设部批准武汉市利用5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青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罗家港东(江南新天地)等两个项目。

目前,青山罗家港东(江南新天地)项目即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四证”,这些都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据悉,该项目有望在近两个月内获得部分贷款,提高建设速度。

其实,公积金已经在不断为廉租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比如,截至目前,武汉公积金累计已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近7.97亿元。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武汉公积金力争新增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5亿元,累计为廉租房建设资金“输血”15亿元。

 

【名词解释】

“夹心层”

城市中一部分收入偏低家庭,既不属于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保障范围,但也买不起商品房,被称为“夹心层”。公租房的推出主要就是为了将这部分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公租房

是政府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赁价格,面向规定对象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昨天,市房管局公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市民广泛关注的武汉市公租房“大政方针”由此确定。“意见”指出,可以通过收购改造二手房等7种方式,广泛筹集公租房房源,为城市大量“夹心层”解决住房难问题。

【给谁居住】给力城市“夹心层”

我市公租房刚起步,目前房源比较少。因此现阶段,我市公租房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然后再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在汉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怎样申请】 满足条件家庭摇号入围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以及其选房顺序;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房管部门核准的配租方案组织实施。

【房子多大】 4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

新建公租房根据不同群体及需要安排不同房型,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

【租期多长】 一般3年,不超过5年

实行有限租赁,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租金多少】 实行差别化住房补贴

租金按市场价计租,变“暗补”为“明补”,计租办法由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另行制订。基准租金一年一公布。实行市场租金后,对住房困难群体租赁公租房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实行差别化的住房补贴。补贴资金根据对象不同分别由政府和用工单位承担。

【能否出售】

探索将经济适用住房纳入公租房,试行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住一定年限后,根据需要并经政府批准,可出售给承租人。根据承租人财力,可与政府进行“共有产权”。在“共有产权”期间,对政府产权部分按照公租房进行租赁管理。

【欠租么办】 从工资收入直接划扣

公租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租房的,应当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公租房申请资格。承租人拖欠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通报其单位,从其工资收入直接划扣。

 

政府每年土地出让金10%建公租房 私人出租屋也可用作公租房

房源渠道灵活形成武汉特色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在筹集公租房房源过程中,除政府自建的传统方式外,还灵活创新,开辟了不少新渠道。

“意见”透露,武汉市政府及专业机构将主要通过新建公租房、调转经济房和廉租房、回购商品住房、收购改造二手房、划转政府直接管理并腾空的公房、与社会主体合作建设、在市场上长期租赁房源(包括探索私人出租屋用于公租房)7种渠道筹集公租房。

政府每年拿土地出让金10%建公租房

公租房被认为是解决大量“夹心层”住房难的重要渠道,我市将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将土地出让金的10%以上用于公租房、廉租房建设。

旧城改造中按5%—10%比例配建公租房

武汉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意见”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项目通过约定,要给公租房留出位置。

“意见”中提到,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限价安置商品房和商品住房建设中,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照建设规模的5%—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

鼓励用工单位自建公租房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首次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对于这部分人群,“意见”中透露,鼓励用工单位投资购买住房,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

如果单位有地,还鼓励用工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或者对闲置厂房、仓库、办公等非住宅进行改建改造,通过规划要求后,用于公租房。

 

工业园区可投资建设公租房

公租房广开门路,各类投资主体可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需求相对集中区域,投资建设、运营公租房。

政策上,对符合条件的投融资主体有扶持,可以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或者信托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

私人出租屋可用作公租房

城中村的土地和房子,此次也被纳入到公租房的“正规军”里。“意见”提出,探索引导城郊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不改变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建设公租房,纳入统一管理。

对于大量“城中村”改造后,还可以组织村民自住房多余部分用于公租房,探索私人出租屋用于公租房新模式。

政府企业建公租房侧重点不一

据了解,政府、企业建公租房,面向的主要人群不一样。政府重点组织和扶持一批专业机构从事公租房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用人单位筹集的公租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其他市场主体通过配建等方式建设的公租房,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等约定移交政府确定的单位或者专业机构进行经营租赁管理。

今年我市新建3万套公租房

下半年有望受理社会申请

去年我市建设了1588套公共租赁住房,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公租房建设大提速,计划新建3万套,都要求年底前开工。

此次公租房在各个区全面铺开,中心城区大多房源在上千套,远城区也都至少有100套。东湖高新、武汉经济开发区、化工新区等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总套数达到17900套。

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公租房具体条件、标准和申请方式,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今年公租房的房源还没有筹措到位,目前,市民暂时还不能申请公租房,房管部门最快要到下半年才能开始受理社会申请。

江岸区:1600套/江汉区:800套/硚口区:1300套/汉阳区:1400套/武昌区:1500套/青山区:1100套/洪山区:1600套/东西湖区:2000套/汉南区:100套/蔡甸区:100套/江夏区:200套/黄陂区:200套/新洲区:200套/东湖高新:12000套/武汉经济开发区:5500套/化工新区:4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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