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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办房产中介挺身而出 能否终结行业租赁乱象?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6-08 09:11

[摘要] 北京市政府日前发文规定,将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那么,“官办中介”能否终结房屋租赁乱象?在我们收集到的博友意见中,既有认为“官办中介”大有作为者,也不乏质疑和反对的声音。

(来源:经济参考报)租房客固然反感充斥在房屋租赁行业的哄抬物价、诚信缺失等黑幕,但他们是否会因此欢迎“官办中介”?

北京市政府日前发文规定,将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那么,“官办中介”能否终结房屋租赁乱象?在我们收集到的博友意见中,既有认为“官办中介”大有作为者,也不乏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一些博友表示支持,认为有利于规范中介市场,让高昂的租金回归正常态势;而反对者认为政府在房屋租赁 行 业 内 的“亲 力 亲 为 ”并 不 恰当,质疑者则担忧“官办中介”难以肃清行业乱象。还有博友指出,规范租赁市场最终还要靠强化监管。

利于规范市场

“官办中介不一定就是要把政府变为中介的主体吧。”博友“阿噢威”表示,“再说为什么私营能做中介,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就不能?”还有博友称,让“官办中介”为公租房的管理积累经验未尝不可。

也有博友认为,房租高关键高在“中介”。一方面,中介坐收渔利还嫌利少利薄;另一方面,中介恶意炒作,不断提高租金价格。设立“官办中介”,向不法中介公开宣战,有利于规范中介市场,让高昂的租金回归正常态势,因此值得期待。

尽管几乎没有人怀疑“官办中介”思路背后的善意。然而,在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博友质疑此举或已越界。“觉得很多东西都应该从官方剥离出来,而不是什么都交给官方去做。”博友“华明颉”称。博友“飓风lbl”认为,政府办中介是角色错位,“政府不是去踢球,要当好裁判。”

谨防滋生寻租空间

多数博友更关心自己能否从官方中介中获益。

一些博友看好“官办中介”对租金价格的稳定作用。

博友“春语”表示,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全部随应市场经济,将带来诸多不利。若能有相当份额的国营,对房地产的发展会有好处!“官办中介”将在一定程度上扼制房价大起大落。博友“浪生思 乡 ”指 出 ,合 理 收 取 委 托 人 费用,设立自动公开交易平台,其效率等各方面都会优于现状。

也有博友认为“官办中介”的作用十分有限。

“房产中介是一个服务机构,如果官办了会起到很好的服务作用吗?”博友“佛爷683”称,“服务行业拼的就是服务质量和水平。”

博友“林茜”表示,现在租房子的价格到底有没有一定的标准呢?没有标准,中介想怎样就怎样,效果还不是一样吗?

博友“姜山”担忧“官办中介”将出现民办中介不存在的严重问题———“实话实说,又是个好捞钱的地方。”博友“天行健快致知行合一”对此也心中存疑,“官办中介不知又会给哪个贪官提供机会?”

 

规范市场要靠强化监管

政府的初衷,博友的期望,都在于塑造一个规范的市场。博友认为,尽管“官办中介”或可发挥些许作用,但根治乱象还要靠强化监管。

腾讯微博博友“谢逸”表示,终结租赁乱象,不能仅靠“官办中介”。设立“官办中介”,无疑有着良好的初衷,这些年来,北京房屋中介市场乱象丛生,房屋租金连年飙升,作为民众,迫切希望政府能介入干预,“官办中介”只能是房屋中介业的一部分,它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完全取代数量庞大的商业房屋中介。

“加强监管才是引导中介走向成熟的途径。”认证资料显示为“衡阳县公务员”的博友“张先华_执着淡定”写道。

就政府应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博友提出几点建议。

其一,应制定房屋租赁价格标准。

博友“sea”认为,房屋质量和房屋租价没有统一的管理和标准,造成了消费者和供给者之间的不协调。博友“泽拉图”认为,可以“借鉴下德国模式,规定住宅出租价格每年可以上涨的百分比,这样既可以控制租金过快上涨又可以抑制房价的飞速上涨”。

其二,加强法治。

网友“夏天”表示,应该用法律法规来取缔黑中介、严格管理正规中介,规范发展租赁市场。

 

(来源:新京报)今后人们将有望从政府设立的“官办中介”手中,承租到租期稳定、租金合理的房屋。昨天,北京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将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

“官办中介”收房集中出租

近两年,北京的房屋租金持续上涨,为社会所关注。昨天下发的《意见》明确要求,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

《意见》中首次提出,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

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将成立官办“中介”,接受房主委托,收集房源,然后再出租给租房者。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方式是首次创新,“官办中介”提供的服务会更可靠,而且不会有违规的乱象。无论是出租者还是承租者,都可以放心。

在“官办中介”承租的房子租金是否便宜?这位负责人表示,具体政策还需探索和研究。租金应会按市场来定价。政府设立机构来经营,就不会出现目前恶意炒作租金价格的问题。

农村富余房屋可集体出租

同时,《意见》还明确,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或委托房屋租赁经营机构,筹集本集体经济组织富余住房集中进行租赁经营管理。统一发布招租信息,进行房屋管理,代办合同备案、纳税等有关手续,并优先安排本集体富余劳动力从事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据介绍,北京城乡接合部整治中,一些农民获得了定向安置房,有些家庭还有富余住房。村集体可组织富余的住房集中进行租赁。而且通过安排富余劳动力从事租赁管理,可解决本村农民的就业问题。

据了解,市住建委将会同市法制、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经营的具体管理办法。

亮点1

鼓励单位闲置房屋低价出租

《意见》要求,鼓励和盘活闲置房源进入房屋租赁市场。各区县政府应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引导辖区各类闲置房屋用于出租。各单位对于现有闲置房屋,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投资改造成低租金青年公寓等方式租赁经营,并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和经营。

亮点2

中心城闲置用地主建租赁房

《意见》提出,加强租赁住房建设。中心城区存量居住建设用地应主要用于建设租赁型住房。在地铁沿线、学校周边等房屋租赁需求较集中区域,可酌情鼓励规划建设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按照用地规划,利用居住用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亮点3

出租人不得擅自增加租金

《意见》要求,推动建立稳定的房屋租赁关系。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内,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缩短租赁期限、增加租金。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记者马力)

目前市场上,出现问题的主要是少数中小中介或二房东,将房主的房源承租后提价出租,少数甚至改变房屋结构群租获得暴利。更有少数在租约到期后,不退或少退租户押金。新办法提及筹备国有机构集中租赁房屋,可一定程度上解决租赁市场的一些问题,国有机构的经营更加规范,可避免群租房等现象。而且公开的租赁行为有利于保护房主的稳定,避免出现被吃差价等现象。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

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机构也应遵循市场规律行事,与其他私营房地产经纪机构平等竞争。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江苏省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4月,江苏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13.7亿元,增长21.1%,增幅高于平均0.9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广东、浙江、山东10.9个、3.3个和0.9个百分点。但是从投资形势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一季度和1~2月分别回调0.9个和1.6个百分点,投资运行呈现增速逐月小幅回调的态势。

“前4月,江苏固定资产投资呈现高开低走的趋势,这主要受到整个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同时这也反映了目前整个经济形势在小幅下滑。”江苏省一位经济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民间资本投资方面,前4月江苏省完成民间固定资产6225.6亿元,增长26.1%,增幅相对于一季度上涨了1.5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8.3%,“民间资本投资的快速增长也成为江苏省整体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柱力量,而且随着国家扶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细则的出台,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步伐会进一步大幅上涨。”南京财经大学的一名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因为受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调控,今年前4月,江苏省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1764亿元,增长15%,增幅与去年同期对比回落18个百分点,与今年一季度和1~2月相比,回落速度在加快,其中4月份房地产投资仅增长4.3%。从区域来看,江苏部分区域房地产投资下滑幅度更大。数据显示,苏北房地产投资增幅跌至10%以下,其中淮安和连云港两市出现负增长,“房地产投资的下滑主要是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导致开发商房子卖不出去,资金难以回笼,没有资金何谈投资房地产,在这种情况之下,房地产投资下滑是必然趋势。”南京房地产开发促进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区域来看,苏北前4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96.7亿元,增长26.1%,增幅较一季度和去年全年分别提高0.7和3.1个百分点,增幅优势明显。苏北五市投资增速趋于协调,增幅均在24%以上。其中宿迁、淮安增幅分别增长29.3%、27.3%。苏南固定资产增幅下滑明显,由去年的20%以上跌至今年前4月的18.5%左右,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支撑明显减弱。对此,南京财经大学一位教授表示,“在目前经济环境不太乐观的情况之下,苏北固定资产投资依然能保持大幅上涨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江苏省在扶持苏北发展的政策上正在加快释放,苏北经济崛起步伐在不断加快。”

“苏北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江苏经济的发展,也为江苏构建了一套应对不同环境的发展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江苏由于产业链升级带来的经济波动。”一位业内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来源:新闻晨报)房地产研究院发布报告认为,从一季度数据来看,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比重等指标已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水平,这或许是一个“见底”信号。而随着房企卖地、降价等多渠道融资,下半年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情形将有所好转。

数据显示,2012年一季度,企业自筹资金在本年资金来源中所占比重为42.74%,同比提升1.79个百分点,超出2008年的水平,再度刷新历史纪录。企业自筹资金在本年资金来源中所占比重自2011年二季度以来,一直在40%以上的历史高位徘徊,2012年初信贷政策虽相较2011年底有所放松,国内贷款大大增加,但自筹资金仍然是开发企业是主要资金来源。

2012年1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20847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较去年全年下降5.9个百分点,为2009年一季度以来的水平,但好于200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增速自2010年二季度首次从高位大幅回落后,目前处于2011年4季度开始的二次下滑阶段。

地产研究院研究员认为,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总体资金状况仅比2008年全年略好,但企业自筹资金占本年资金来源比重、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增速、人民币贷款余额增等指标已经低于2008年的水平,创下历史新低。总体来看,本轮房地产调控,开发商资金链紧张情况预期与2008年全年程度差不多。因此,本轮调控以来开发商资金最“紧张”时刻就在上半年,可能一季度,也可能是二季度。

今年年初以来,房地产调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此背景下,很多房企除了直接降价外,在销售方式上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从传统的坐等购房人上门的“坐销”方式转变为依托中介、网上售房、团购等主动行销模式。此外,开发商还普遍谨慎买地、放缓施工进度,以降低资金压力,同时通过卖地以及转让房地产项目股权等方式回收资金。目前,这些举措正在逐步收到成效。 

来源:青年时报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优惠利率政策,节省利息开支,大受购房者欢迎。可是,记者对杭州部分楼盘进行调查后发现,不少开发商把公积金贷款列入了“不欢迎”的行列。买房过程中,许多购房者发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屡遭“歧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减少公积金贷款买房优惠利率,甚至最后安排公积金贷款者选房等。

公积金贷款购房屡遭开发商歧视

近日,在一家省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徐先生准备买房,几次看房比较之后,他看上了闲林某楼盘新房。可是,开发商告诉他,他们不接受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徐先生就要为贷款多付很多钱,他很郁闷。

他跟记者算了一笔账目,五年期以上的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分别为7.05%、4.9%,以贷款50万元、10年期为例,相比公积金贷款,商贷每月要多还540元,10年多还近65000元。徐先生还告诉记者,他之前看过的其他一些项目,也对公积金客户比较“歧视”,“他们一听我是公积金贷款的,就爱理不理地告诉我公积金贷款没有折扣”。

其实,公积金贷款客户被“歧视”,还远不止此。5月初,杭州某楼盘开盘时因“客户分级”一事而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据了解,该项目开盘前曾传出把客户按照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三类依次分类后按照顺序选房的消息。

当时,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提出多条证据证明开发商确实有过此类行为,后因无法承受购房者压力而取消。随后,记者从部分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类似的事件在业界属于一件很平常的事,只是这次“被摆上台面”了而已。

公积金贷款在二手房市场上一样不受欢迎。记者致电某中介机构,表示想购买上城区向阳新村的二手房。中介人员起初很卖力地介绍房源,一听记者打算用公积金购买,就开始忽悠记者用商业贷款,告诉记者由于向阳新村房龄太长了,所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可当记者明确告知该中介现在省公积金针对房龄超过20年的房子也能贷款时,该中介又改口说,“你用公积金的话房东肯定不肯卖的,房东嫌时间太长了。”

手续繁、放款慢歧视成“潜规则”

“市场火爆的时候,歧视公积金的现象比现在更严重。”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9年的时候很多开发商根本不接受公积金贷款,更不要说折扣了。那时候所有人都抢着买房子,只要能买到房子就好,无所谓用什么方式付款,更不在乎是先选房还是后选房。”其实,相比过去,现在市场上存在的一些现象只能算“小儿科”,公积金贷款不受欢迎的现象一直存在于房地产市场。

“歧视公积金贷款,是房地产行业较为普遍的潜规则,人尽皆知。”一位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业内人士表示,在现在这个“现金为王”的背景下,开发商都想尽快售楼变现以回笼资金,而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比较长,手续也相对比较复杂,回笼资金会比较慢。所以,开发商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回款相对较快的商业贷款。

二手房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很多房东宁愿给使用商业贷款或者一次性付清的买家降一点房价,也不愿意他们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受到歧视,主要原因还是放款时间的问题。据悉,一般采用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只要完成签订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的手续之后,银行就可以放贷。放贷时间一般为20天左右。而采用公积金贷款走完整个流程,则时间相对较长。

由于公积金贷款需要对风险进行严格控制,所以需要经过层层审核,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公积金放款时间也有严格要求,以浙江省公积金为例,通常需要等房屋结顶之后才能放款,这比普通商业贷款确实多了很长时间。某开发商曾私下透露,“没有哪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必须接受公积金贷款,所以我们一般不愿意为了一两个客户去走一趟公积金的流程,实在太麻烦了!”

监管难度大亟须法律约束

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城市已针对一些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公积金中心了解到,针对拒绝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国家和我省尚未出台类似“开发商不能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明确法律规定。“是否接受公积金贷款由开发商自行决定”。

省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此,公积金贷款是否被歧视一事的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据了解,由于付款方式由开发商自行决定,大部分项目都是在开盘选房之后根据公积金贷款客户的比例再决定是否采用公积金,所以一些公积金需求量比较小的项目一般就不到公积金中心备案和开户,也就是所谓的“不和省、市公积金中心合作”。

至于公积金贷款客户优惠力度小和被押后选房一事,该工作人员很无奈地表示,由于鲜有人来投诉,再加上缺乏有力证据和监管条例,他们也无计可施。

其实,公积金被歧视的问题到现在才逐渐凸显出来,跟市场环境也有一定关系。“以前市场好的时候,投资客和购买高端项目的人比较多。他们要么没有公积金贷款资格,要么觉得公积金贷款额度太小,一般都不会采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现在刚需买房的才是主流,公积金贷款人数明显增加了,各种问题也就逐渐暴露了。”上述中心工作人员分析说。

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福泽于民的政策,只有多方面共同努力,才可顺利推行。现在,歧视公积金贷款的各种条例尚属空白,监管部门处罚力度也不够有效。

有业内人士提出建议,能否从法律角度对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进行约束或处罚;在购买首套房时,应禁止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在贷款审批环节中,也可适当减免一些手续,加快放款速度;同时,也可对大幅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奖励或政策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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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贷款额度,或延长贷款年限等。在楼市调控下,这些“新政”是为了提振“刚需”,还是地方政府“托市”之举?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当前有能力购房的人群因“限购”不能买房,而刚性需求却面临较大的购房困难,因此公积金“新政”出台是必要的,也正是房地产调控朝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表现。

尽管是为了提振“刚需”,但仍有不少人担忧公积金“新政”是在“曲线救市”,是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变相松绑,这可能抬高房价,冲击当前来之不易的房地产调控成果。

对此,山东省青州市国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伟等开发商认为,公积金“新政”实施后,虽然将会满足一定的首套房购房需求,但对楼市的整体成交量影响有限,因此不会大幅推高房价

“依照我国公积金管理制度,公积金贷款限额的调整权限在地方政府,调整主要依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公积金缴纳额度和房价变化而定。”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胡斌说,当前房价上涨已得到初步控制,但是还仍未达到调控预期目标。“限购”等主流调控政策仍将持续,一些地方的公积金政策“微调”不会影响大局。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首套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房价不可能被推高。相反,住房公积金积极入市,可以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甚至为房价继续下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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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 进入4月以来,武汉、郑州、南昌、呼和浩特、信阳、蚌埠、克拉玛依等多个二三线城市调高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幅度5万至20万不等,引起了“保障刚需还是曲线救市”的争论。我省的情况怎样?调高额度会对楼市影响几何?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

滨州日照最近上调

“滨州、日照最近上调的,淄博去年调过。根据每个市的房价和收入情况,房价这几年高了,就把贷款上限调高一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栾厚杰5月2日告诉记者,“我觉得是正常工作,对楼市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科王科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滨州4月下旬刚刚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抵押贷款的额度、最长年限从原来的25万/15年提高至30万/20年,个人信用贷款从15万/10年提高至20万/15年。

“眼下滨州市区房价大多在每平米3500-3800元之间,买一套90平米住房大约要35万,加上车库、地下室,40多万,原来的25万额度偏低了,特别是对出身农村的年轻人。”王科长分析,“去年,滨州的公积金归集额和贷款额基本持平。从职工需求看,将来归集额提高,额度其实还可以再高一些。”

日照4月1日刚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原来的夫妻双方贷20万/20年提高至30万/25年,个人贷款15万/15年提高至20万/20年。

日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孙主任告诉记者,上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原来的标准太低,日照市区房价目前到了5000元/平米左右,买90平米房子,20万贷款还不能解决一半,缴存人有意见。再者,去年日照将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个人、单位各6%上调到各12%,绝大多数单位都执行了,资金宽裕了。“上调额度,职工还是挺欢迎的。一个月来,虽然受楼市影响新办贷款人数不多,但不少人来咨询,怎样将身上的商贷变成公积金贷款,减轻利息负担。”他说。

淄博去年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从30万/30年提高到40万/30年,意图与此相似。“2009、2010年淄博房价涨得很快,去年市区房价到了5000-6000元/平米,以前的贷款额相对低了。”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从1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省公积金贷款上限以30万元为主流,除了济南50万元,青岛、淄博、东营、泰安40万元,菏泽25万元外,其他皆为30万元,且多半已维持了3-5年。除了上述三市,其他城市近期并未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暂无计划。  

济青:此时上调不适宜

作为限购城市,济南和青岛对政策环境表现得更加敏感。记者注意到,省外武汉、郑州、南昌、呼和浩特等同属限购的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消息,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只字未提。

5月2日,济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市近期都没有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划。主要原因也比较相似:目前济青公积金使用率已分别达到85%、90%,若再提高额度将缺乏资金保障;目前额度基本够用。

更关键的是,“现在国家的调控政策没有变,房价也出现稳中有降趋势,上调额度不适宜。”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去年公积金跟进限贷和各次利率调整起,公积金的调控功能引人注目。“过去人们不很关注,是因为数额小、作用不大。但现在拿济南说,公积金贷款已占房贷的1/3左右,若只有商贷调整,公积金不跟进,调控是缺项的。”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现在虽然是属地管理,但其使用的大方向是政策性很强的。去年的公积金限贷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文通知的,历次利息调整则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

对楼市影响不会太大

对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救市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对楼市的影响不会很大,“该限的还是被限住的,需求不会因为上调额度而放大。另外,上调的城市基本都是原来的额度较低,幅度也不是很大。”

世联怡高分析人士认为,一些地方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前不久重现的首套房利率折扣,对开发商固然是个利好,但对市场拉动不会很大。人们买房主要看行情和价格,贷款额度、利息都不是位的考虑。

“从保障职工基本购房需求来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件好事。”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山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去年楼市行情遇冷,公积金贷款量普遍下降,有的城市积累了不少余额。让资金流动起来发挥作用、更好地保值增值也是对的。”“以现在的调整量救市是不可能的,但这种微调的确可能给市场造成‘要放松’、‘要回暖’的错觉。由于多年来‘只涨不跌’的思维惯性,人们又总是喜欢放大符合自己预期的信息,这样的信号有被放大和叠加的风险。但只要人们能正确认知、理性对待,对楼市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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