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2月1日起,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下放8项权利到各区房管局及各开发区(新区)房管办。不过,审批的机关变了,审批标准并没有变。
本报讯记者刘媛报道:从12月1日起,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下放8项权利到各区房管局及各开发区(新区)房管办。不过,审批的机关变了,审批标准并没有变。
据悉,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此次经清理后下放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权利包括: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业主委员会备案;城市房屋(住宅)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审核(初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审批(初审);房屋非住宅(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房屋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以及市政府下放各城区的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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