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套商品房只能有一个房屋产权证,这是基本法律常识。而在上高县却出现了这样一件怪事:一名开发商通过朋友向当地一市民先后两次借款65万元,用了三套商品房的房产证作抵押。当其逾期未还借款并失踪时,刘女士却发现,抵押给自己的三套房屋早就另有产权人与房产证。
一套商品房只能有一个房屋产权证,这是基本法律常识。而在上高县却出现了这样一件怪事:一名开发商通过朋友向当地一市民先后两次借款65万元,用了三套商品房的房产证作抵押。当其未还借款并失踪时,刘女士却发现,抵押给自己的三套房屋早就另有产权人与房产证。面临65万借款打“水漂”,她深感疑惑的是,这种“双胞胎”房产证是怎么从房产局办出来的?
刘茶花手持三本借款抵押房产证
反映 借款抵押房屋都另有其主
日前,居住在上高县城的刘茶花向记者反映,她于2013年4月24日、5月20日,分两次借给当地开发商罗双财65万元钱。对方将由上高县房产局于2012年10月25日颁发的三套商品房的房产证用于作抵押,双方约定借期三个月。
“为慎重起见,我拿着这三本房产证到上高县房产局档案室进行了查询,证明房屋确属罗双财本人财产。”刘茶花说,直到2013年8月中旬,罗双财的借款一直未还,她就找到抵押给自己的房屋,通知里面的三家住户(罗双财当时告知是租户)退出房屋,她将办理拍卖手续。但没想到的是,这三家住户均称房子是他们2008年购买,也各自出示了房产证。而罗双财的电话打不通,家中早已人走楼空。
刘茶花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开始,她和家人多次到房产局了解事情真相,但至今未讨到说法。
调查 三套房现有住户都有房产证
记者来到房产证上标明的房屋坐落地点——锦峰路口一栋8层大楼前,按照房产证上的标号,分别找到了这三套房的位置。记者发现,三套房现都住了人,并都出示了房产证。三家房主都表示,他们都是经过合法手续办理的证件,根本就不是租住此房。
在无法联系到罗双财的情况下,记者来到其位于县城蓝桥路的凤凰小区住处。知情人带记者来到一栋大楼前告知,整栋楼是罗双财的房屋,因为他欠债太多,和家人早就不知了去向。在罗家门前,记者还发现墙壁与门上都写着“还钱”等字样。
房管局 借债人以虚假资料办证
房子早已卖给了他人,罗双财为何又能在房产局办到同一套房屋的房产证?记者来到该县房产局,该局相关领导承认罗双财用于抵押借款的房产证是从窗口办出,也同时办理了他项权证。对其一房两证问题,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店面就准备查封,有工程款还未结算,也可冻结。
另有一名许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明,罗双财建房时有五个股东,当时是办了总证后再分割办了个证。后来他又出示假资料重新申报了房产证。目前已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现在他们也一直在寻找罗双财。
律师 房管局应承担连带责任
就罗双财用“双胞胎”房产证骗借款一事,宜春甘雨律师事务所熊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行为,受害者应该报案。如果公安部门认定事实成立,可以对罗双财进行网上追逃。
熊律师还称,该事件的发生表明,房产局内部管理存在漏洞,负有管理不严的责任,不仅要承担行政过错责任,还要将虚假的房产证予以撤销。如果受害方对罗双财向法院起诉,房产局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信息日报记者陈国菊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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