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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用于支付异地商贷住房首付

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2015-02-04 08:17

[摘要] 办理时,需带好在外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一式两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原单位公章)、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银行卡一张。

南昌万先生:我是南昌市户口,之前住房公积金一直在南昌交,后由于工作需要,住房公积金迁往外省缴纳,在外省缴纳地取得了购房资格(满五年)之后,便通过商业贷款在外省购买了住房,现在还在正常还贷期间。请问这种情况能提取南昌的公积金用于外省的购房还贷吗?另外,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首付吗?

记者跑腿: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根据万先生的情况,他可以将之前在南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外省的购房还贷。此外,在购房一年内可提取不超过房屋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房屋首付。办理时,需带好在外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一式两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原单位公章)、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银行卡一张。(信息日报记者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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