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5%,涨幅比11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1.5%的涨幅中,翘尾因素影响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1.5个百分点。
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5年12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5%,涨幅比11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1.5%的涨幅中,翘尾因素影响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影响1.5个百分点。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2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0%,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08个百分点,占72 %,即七成多的涨幅是由食品价格上涨引起的。粮食价格上涨1.7%;菜类价格上涨10.2%,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1.1%;干鲜瓜果价格下降7.8%,其中鲜瓜果价格下降11.2%;调味品价格上涨2.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8.2%,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7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2.4%,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6个百分点,而牛、羊肉价格分别上涨1.9%、6.8%,禽类价格上涨2.0%,其中鸡价格上涨4.2%,鸭价格下降0.2%;油脂价格下降0.4%,其中植物油制品下降2.7%;蛋价格下降8.7%,其中鲜蛋价格下降10.3%。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6%,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新闻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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