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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未到房子被低价卖掉 贷款公司被指欺诈

中国江西网  2016-07-20 09:32

[摘要] 9日,市民万女士告诉记者,因想开一家KTV,她在一家贷款公司贷了40万元,去年10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南昌翼龙贷工作的陈某,于是在翼龙贷办理转贷40万元的各种手续,终办理了贷款52万元,还款期限为一年,今年10月份到期。然而,还款期没到,万女士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安居小区的一套近100平方米的房子竟被贷款公司低价......

9日,市民万女士告诉记者,因想开一家KTV,她在一家贷款公司贷了40万元,去年10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南昌翼龙贷工作的陈某,于是在翼龙贷办理转贷40万元的各种手续,终办理了贷款52万元,还款期限为一年,今年10月份到期。然而,还款期没到,万女士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安居小区的一套近100平方米的房子竟被贷款公司低价卖给他人。

市民:房子被低于市场价几十万卖掉

19日,万女士告诉记者,办理贷款后,万女士和丈夫陈先生到南昌翼龙贷红谷滩运营中心签订了各种文件,上交了房产证、结婚证,并办理了一些公证手续。

4月20日,万女士的母亲打电话告诉她,有人上门逼她们三天内搬家,说已经买了她们家的房子。这时,万女士夫妇才知道房子被卖了。“我立即去南昌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处查档得知,我们的房子在办理转贷一个月时,也就是去年11月19日就被解押了;今年3月15日,借款还未到期,南昌翼龙贷红谷滩运营中心负责人王剑武就和别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4月13日,房屋过户手续全办好了。”万女士表示,买房子的人从未上门看过房子,不担心会有问题吗?

记者了解到,万女士这套99.97平方米的住宅市场价格是80多万元,而仅以65万成交。“我要卖房就不用去借钱,更不会以低于市场价格几十万元卖掉,感觉被骗了。”万女士气愤地说。

记者注意到,万女士和翼龙贷签的“贷款承诺书”中并没有加盖公章。

翼龙贷:未还款 有权处置房产

19日,王剑武告诉记者,万女士在去年11月还了利息后,直到现在都是未还款,进入南昌市场一年多,次碰到这种事情。王剑武说,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部的规定,这种未还款情况下,他们随时可以对她的房产进行处置。王剑武还表示,他们只是信息服务公司,前期网络视频和对话等记录都交由总部,并由总部进行审核放贷。“我们只是收取信息服务费。”

但万女士表示,在今年4月份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卖之前,她是有还款的,产生不同意见的原因,是她和翼龙贷对所划拨金额的认定不同。

律师:贷款利率过高 可向法院起诉

记者了解到,万女士在南昌翼龙贷借贷除了月利息1.33%(6916元)之外,还有月催收费1%(5200元)、费按本金每天万分之五计收(每天260元)等,按一个月算,万女士的贷款年利率高达38.3%。“根据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江西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彭琴表示,万女士贷款利率超过年利率36%,这种情况可能属于高利贷,可以到法院起诉。

同时,彭琴提醒借款人,一定要了解借款方的主体资格,有无从事借贷方面的资质,P2P公司的资金的管理模式,具体是存管还是托管;还要注意约定的利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也就是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尤为重要的是,“看清签订的文件,尤其在房产抵押时需谨慎,贷款人在签订授权书等文件时,一定要保留后的签名权,以防房屋被授权方卖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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