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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对每套公租房补贴1万元

中国江西网  2017-06-26 09:01

[摘要]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出台《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保障房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作出明确要求。

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出台《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保障房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作出明确要求。

据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保障房省级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或筹集并专项用于补助国有林场、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和政府主导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如下:政府主导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套补助10000元,国有林场危旧房每户补助10000元,国有垦区危旧房非西部延伸县每户省级补助7500元,西部政策延伸县每户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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