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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限售、停发贷款、三限房、全装房…一年半,南昌楼市调控祭出13大招!

江南2018-09-30 15:20:45

曾几何时,“地王”频出,“抢房”上演,房价像疯了一样上涨。而如今再回过头去看看,仿佛像梦一场。今年的“金九”各地楼市表现平平,住宅成交量环比增幅减缓,多个一线及热点城市的新房市场出现降价促销,传统旺季未现。业内人士表示,2018年楼市降温已经来临。

楼市“金九”失色原因,无外乎跟楼市调控重压,信贷收紧,公积金政策收紧、楼市“限价化”等有关,房价调整开始出现从点到区域、多城库存出现环比上升、、去化率快速下行的现象,让市场继续开始观望。

同样,今年9月南昌楼市表现不尽如人意,开发商为增加销量,中秋小长假前后多盘打折促销,近日,甚至有部分楼盘新房降价2000元/㎡销售。楼市趋冷,这跟过去一年半内,南昌严格楼市调控政策不无关系。

南昌楼市都出台了哪些新政呢?

下面,我们来回顾下

1、限购

2017年3月8日,南昌限购扩围

2、公积金贷款新政

2017年3月9日,南昌“史上最严”积金贷款新政

南昌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确定方式。

9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实施细则》,堪称南昌“史上最严”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首次与借款人账户余额挂钩。新政从3月9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存量房以契税完税时间为准。

虽然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进行了调整,但是“单职工可贷50万,双职工可以贷60万”的规定不变。但可贷额度首次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综合因素相关。

3、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7年5月9日,江西省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去年5月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继续实施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审查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金来源,严厉查处“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和“假按揭”违规行为。

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不足6个月的市县,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为6-12个月的市县,应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

为完善商品住宅预售监管,该意见提出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公正对外销售,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4、首房贷款利率取消优惠首付比例提高

2017年7月开始,南昌房贷政策略有调整。其中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首套住房非限购区首付比例一般为2-3成不等,限购区首付比例为3-4成不等;二套及以上住房非限购区首付比例为3成,限购区首付比例为4-5成不等。贷款利率出现上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九折优惠逐渐调整至基准利率,二套及以上房贷款利率大多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标准。

5、“三限房”新政

2017年9月1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三限房”新政——《关于市区“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项目销售管理(试行)的通知》,商品房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5年不得转让,摇号选房,不得捆绑销售。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于“三限房":

开发商楼盘销售价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约定的限制房价;"三限房"销售,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不得采取打包销售、集体购房等方式销售,不得自留。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对外销售商品住宅时,购房人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的公开摇号方式对外公开销售。摇号方案、参摇名单以及摇号结果须现场对外公示,并在销售前 3 个工作日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 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继承人须达到转让限制时限后方可转让。

6、限售

2017年9月22日,南昌启动限售 拿证后满2年方可转让

7、购房人按房价缴纳1%土地出让金

南昌11月1日起开始执行,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由购房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成交价格参照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确定。

8、租售同权

11月28日,江西印发相关通知,保障租购同权,承租人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9、南昌新建住宅“全装修”销售

2018年3月1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当日起,所有新上市的新建全装修住宅(简称精装房)装修部分必须明码标价,且工艺、质量和标准不能低于对应样板房;合同要标明房屋的成交总价、毛坯价格及装修费用。今后精装房不得“打包”销售,必须标明房屋全价+毛坯房价格+硬、软装修费用,装修价格必须在预售时就对外公布。

2018年,南昌针对“全装修”房多次发文,要求城区144平米以内、市区90平米以内新开工住宅实行全装修交付,并同时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单独标明装修标准”,装修价由3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决定。

10、房企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2018年4月4日,南昌市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支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房。

《意见》要求,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支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售价以及在价格折扣上区别对待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11、人才新政

近为进一步深化南昌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户口政策引领作用,做大南昌市人口总量,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7月1日起,南昌市将推行人才、在校学生、单位员工、居住人员、购房人员等五条落户措施。

8月8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南昌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对持有南昌“人才一卡通”以及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实施购房补贴,可享全额购房补贴。

12、南昌限价新政

2018年8月28日,南昌精装房装修限价分两档:3500元/㎡和4500元/㎡

8月28日,南昌市关于规范房地产全装修市场的文件终于落地。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已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限价;对今后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装修价格分别实行限价。

南昌市对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限价,对先前已出让用地建设的住宅,装修价格暂定不超过4500元/平方米;对今后出让用地建设的住宅,普通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装修价格暂定不得超过3500元/平方米,非普通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装修价格暂定不得超过4500元/平方米。

以下是《通知》原文件:

13、南昌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9月,近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通知》要求,今后南昌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公安局(经侦)、市税务局等六部门将对南昌房地产市场中涉及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介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法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方面。

同时,公安经侦、税务部门将介入整治“指标房”,发现有“捆绑车位”,立即暂停网签。

本期南昌楼市调控新政盘点截至今年9月,

后续是否还将有什么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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